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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小课堂丨第11讲: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退还的5种情形
申请人或单位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窗口办理两种方式。
线上办理
通过浙政钉APP申报,路径为浙政钉→办事服务→主题导航→社会保障→基本养老待遇核准支付→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→在线办理,如图:
窗口办理
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携所需材料至参保关系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。
办理材料:
(必要)
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参保关系待遇申请表》
(非必要)
1.死亡证明
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。
2.火化证明
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。
3.遗属或继承人银行卡
发放渠道选择继承人账户时须提供。
4.遗属或继承人身份证
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。
5.公证材料
发放渠道选择继承人账户时须提供。
6.外国户籍信息
发生外籍人员退保情形时须提供。
7.出国境定居批准文件
发生2011年7月1日前获得国外(境外)定居的情形的需提供。
来源:杭州人社
审稿:区社险中心